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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廣州2月17日電(記者 嚴俊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固態硬碟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和廣東省公安廳17日發出通告,敦促涉毒犯罪在逃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通告稱,涉毒品類犯罪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14年商務中心8月1日前,自動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或者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投案自首的,依照本通告規定給予從寬處理。涉毒品類犯罪在逃人員由於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單位投案自首,委托他人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方式投案,本人在十日內到案並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經親友教育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且歸案後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均視為投案自首。在本通告期限內自動投案的在逃人員,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依法可以免除處罰。  (原標題:敦促涉毒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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