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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昨日20時23分,廣州市紀委官方微博@廉潔廣州發佈重磅消息: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李俊夫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這是廣州市紀委首次通過官方微博發佈市管幹部落馬“第一手”信息。
  紀檢部門已摸查一個多月
  廣州市紀委相關人士透露,紀檢部門已經對李俊夫的情況摸查了一個多月。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官網的動態消息顯示,6月27日下午,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會議在市國土房管局召開,由兼任廣州市住房保障辦主任的李俊夫主持,這是官網上最新一條提到李俊夫的消息。該局相關人士透露,本周一,李俊夫還在國土局的內部會議上露面。
  根據6月20日廣州市紀委定期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1至5月,立案查處市管幹部(一般為局級)20人,超過去年全年的查處數量。此次李俊夫被查,也意味著今年以來廣州紀委公佈的落馬市管幹部數量達到21個。
  國土系統任職長達13年
  公開資料顯示,李俊夫1964年出生,湖南益陽人。被行內稱為“學者型官員”的李俊夫,有著相當的學術背景和豐富的工作經歷,曾在中山大學獲得了城市規劃與區域發展專業碩士,並繼續攻讀了人文地理專業的博士,後來他還在北京大學做過兩年的博士後研究。
  2005年後,他出任廣州道路擴建辦公室主任,承擔起城市建設過程中最棘手的徵地拆遷工作。在此之前,李俊夫已在國土房管局工作過9年,先後出任產權地籍處和建設用地處處長。
  在參加汶川援建之後,2010年8月,李俊夫接棒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兼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不到半年,李俊夫又兼任廣州市人民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至2014年,李俊夫在廣州的國土系統任職長達13年。
  在李俊夫出任廣州市國土局局長期間,廣州土地出讓也進入狂飆突進時期。廣州近年來的土地供應密切服務於廣州的“造城運動”,李俊夫任職以來,廣州力推火車南站等重要板塊的土地,廣州賣地收入也逐年創下新高。據統計,2010年廣州土地出讓收入為455.6億元,2011年達到475億元,2012年為412億元,2013年躍升到762億元,這是廣州賣地狂飆突進的四年。
  與同事之間曾鬧“抄襲風波”
  2007年,擔任廣州市道路擴建辦公室主任的李俊夫與該辦審計處處長周儉之間的抄襲風波曾被媒體披露。
  據媒體報道,周儉曾耗費七年時間,開發了一個名為《城市拆遷資源計劃》的管理和決策系統,曾得到建設部科技一等獎、廣州市科技二等獎,建設部曾有“目前國內徵遷行業最先進的管理系統”的評語。但在即將投入實際應用時,這個項目卻“下馬”了。
  李俊夫是2005年12月起擔任廣州市道路擴建辦公室主任的。2006年2月,李俊夫本人的《徵遷決策系統》就開始了“科研攻關”,併在2006年6月投入使用。周儉根據得到的資料認為,李俊夫抄襲了自己的學術成果。
  然而,周儉因為“經濟問題”而遭到廣州市檢察院的傳訊。傳訊的原因正是李俊夫的舉報。周儉的“經濟問題”,最後並未進入立案程序,但周儉卻被停職超過18個月。李俊夫是“北京大學博士後”,當年他的導師、北京大學教授鄔倫曾力挺自己的學生,稱李俊夫“沒有任何問題”。該事件至今,並未有最後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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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紀”與“違法”
  此次李俊夫被查,在廣州市紀委官微的通報中,表述為“涉嫌嚴重違紀”,與去年12月廣東省紀委通報廣州市原副市長、增城市市委原書記曹鑒燎被查時的表述相同。上周五,中紀委網站公佈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被查的消息時,表述則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黨員幹部“落馬”信息通報中,“違紀”和“違法”兩個詞的使用,到底有何差別?
  據法律人士介紹,違紀、違法和犯罪是三個不同的概念:違紀主要是指違反一個組織內部紀律的行為,對於黨員幹部而言一般指的是違反黨的紀律;違法指的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犯罪則是專指違反我國刑法的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從危害程度看,犯罪的危害性最大,違紀最小,違法居中。
  一位紀委相關人士解釋,黨員幹部涉嫌違法、犯罪,就必定涉嫌違反黨的紀律,反之則未必。在一些案件通報表述中,有的說“涉嫌違紀”,有的則說“涉嫌違紀違法”,但並不是說“涉嫌違紀”的黨員幹部就不違法,之所以當時只表述為“違紀”,可能是因為對其是否有違法事實還有待進一步核查,最終的定性應該以最後的處理或審判結果為準。
  採寫:南都記者羅苑尹 劉竹溪 劉其勁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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